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甲公司所得稅案件依法應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管轄,誤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為核課處分。甲公司以管轄錯誤為由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應為如何 之處理?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仍應為相同之核課處分時,法院無須撤銷該處分
(B)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同意之情形下,法院無須撤銷該處分
(C)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同意之情形下,法院無須撤銷該處分
(D)在共同上級機關同意之情形下,法院無須撤銷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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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與月 大一上 (2020/06/06)
第 115 條 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20/06/02)

關鍵字:誤為處分....管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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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YCW 高三上 (2020/06/03)
行政程序法第115條

11 甲公司所得稅案件依法應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管轄,誤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為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