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107-1 條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前二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6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該契約效力為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