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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要保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填具要保書時,故意隱匿其已罹患 A 病 之事實而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依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訂立後 3 個月因車禍事故死亡,雖死亡原因與 A 病無關,保險公司 仍得解除契約
(B)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 2 年以後方因 A 病死亡,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C)要保人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 3 個月因 A 病死亡,保險公司於要保人死亡後未久即知 悉要保人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保險公司之解除權自知悉之日起經過 1 年不行使而消滅
(D)保險公司於該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 3 個月時知悉要保人未據實填寫要保書,保險公司得終 止契約,無須返還已收受之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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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2天 ,已有 1 則答案
佳縈 高三下 (2022/03/20):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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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要保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填具要保書時,故意隱匿其已罹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