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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關於複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
(B)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保險契約無效
(C)故意不為複保險之通知者,保險契約無效
(D)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2F
小籠包小龍寶 小二上 (2021/09/17)

保險法第35條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3F
江漢龍 高二下 (2023/03/31)
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指的是:當事人不得為反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約定,不得排除或者限制其負擔法律責任,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F
相信明天會更好 高一下 (2023/04/18)

複保險是指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複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不當得利,因此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如果要保人故意不為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則其契約無效。

關於複保險之敘述,錯誤的地方是:

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這個敘述是正確的,但是後面加上了「除與保險人另有約定外」,這個約定是無效的,因為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
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這個敘述是正確的,但是它應該放在前面的句子後面,而不是單獨成句。

因此,正確的敘述應該是:
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如果要保人故意不為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則其契約無效。

(A) 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

7 關於複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