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下列關於十二年國教內涵敘述,何者有誤? (A) 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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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陳逸群 大三下 (2023/03/09)
目標: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係以國家、社會及學生個人多元角度之觀照,訂定總體目標與啟動準備階段具體目標,分述如下:
一、總體目標 1. 提升國民基本知能,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2. 強化國民基本能力,以厚植國家經濟競爭力。 3. 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 4. 充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均衡區域與城鄉教育發展。 5. 落實中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引導多元適性升學或就業。 6. 有效舒緩過度升學壓力,引導國中正常教學與五育均衡發展。 |
10F 陳逸群 大三下 (2023/03/09)
民國103年8月起,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兩階段,其基本架構示意圖如下圖,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對象為6至15歲學齡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義務、強迫入學、免學費、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單一類型學校及施以普通教育。 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對象為15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學校並行、免試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主要涵義如下: 一、普及:針對15歲以上之國民,提供均等之教育機會。 二、自願非強迫入學:本階段將提供足夠且多元就學機會,但尊重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及參與權,不強迫入學... 查看完整內容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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