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產險所稱責任準備金為: (A)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B) 特別準備金 ..-阿摩線上測驗
Chang Sue 高三下 (2022/05/15):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六條 財產保險業對於保險期間尚未屆滿之有效契約或尚未終止之承保風險,應依據各險未到期之危險計算未滿期保費,並按險別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第八條 財產保險業對於自留業務提存之特別準備金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指為因應未來發生重大事故所需支應之巨額賠款而提存之準備金。 二、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指為因應各該險別損失率或賠款異常變動而提存之準備金。 三、其他因特殊需要而加提之特別準備金。但加提與沖減方式及累積限額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第11條 財產保險業應按險別依其過去理賠經驗及費用,以符合精算原理方法計算賠款準備金,並就已報未付及未報保險賠款提存,其中已報未付保險賠款,應逐案依實際相關資料估算,按險別提存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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