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指認,應派遣非案件偵辦人員辦理。但因情況急迫或是時尚之原因不能為之,而有全程連續錄音及錄影者,不在此限。
答案:(A)應指派案件偵辦人員辦理
依據 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
第2點實施指認,應指派非案件偵辦人員辦理。但因情況急迫或事實 上之原因不能為之,而有全程連續錄音及錄影者,不在此限。 指認應於設置單面鏡之偵詢室或適當處所進行,並全程連續錄 音及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事由者,不在此限。
17 關於司法警察實施指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指派案件偵辦人員辦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