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長途解送犯罪嫌疑人使用公用交通工具之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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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ucy 大二下 (2022/08/09)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207點 長途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需使用公用之交通工具時,解送途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執行解送應顧及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名譽及安全,使用戒具應儘量避免暴露。但需注意應有適當之防備,以防其有加害之行為。(A) (二)解送途中,避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見客、購物、飲酒及循其要求任意隨同他往。(B) (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要求如廁時,應嚴防脫逃,遇有二人同時要求如廁時,應分別前往。 (四)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應全神貫注,經過人群擁擠之處所時,應特別提高警覺,切實控制其行動,非因交通原因,途中不得逗留,縱已抵達解送處所,在未交接清楚前仍不得懈怠。 (五)解送途中發生困難時,得請求附近警察機關協助,被請求者不得拒絕。(C) (六)解送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乘坐車、船、航空器時,勿令其靠近門窗,行經出入處所時,應特別注意戒護。(D) (七)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在途中之特殊言行,隨時記錄提供辦案人員參考。 (八)人員不得接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友之招待或餽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