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36
行政機關為①阻止犯罪之發生②危害之發生或③避免急迫危險,而④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25 行政執行法上之即時強制,應由何機關負責實施? (A)該管行政機關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