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七條:人民...
未來,「憲法訴訟法」會取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憲法訴訟法§84: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規範所表示之見解,認與不同審判權終審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規範已表示之見解有異,得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
前項情形,如人民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得聲請。
第一項聲請,應於該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3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人民聲請統一解釋,應於裁判確定後至遲多久為之? (A)一個月內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