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 100 年 4 月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條例第 5 條規定,為監督勞工保險業..-阿摩線上測驗
7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01/11)
依據民國 100 年 4 月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條例第 5 條規定,為監督勞工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應由有關政府代表、勞工代表、資方代表及專家成立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
8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0/09/23)
勞保爭議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自負額20%、雇主負擔70%) //勞監 健保爭議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自負額30%、雇主負擔60%) //健議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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