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教育部於 2019 年頒訂「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幼兒學習評量手冊」,供幼兒..-阿摩線上測驗
3F CHUNCHUN 高三下 (2021/05/14)
(一) 以幼兒為學習主體的評量 學習意指個體經由練習或經驗使其行為產生較為持久性改變的歷程(張春興、林清山,1994)。可見,幼兒園學習的主體不是教師,是幼兒。教師必須時時思考教學要是以學習者為中心並將幼兒視為學習的主體來進行評量。教師對幼兒進行學習評量要有系統的收集詳細資料,據以判斷其優點或問題。 (二) 表現評量 表現評量的重點就是要找出幼兒的真實能力。表現評量又稱實作評量,即依據課程的走向,以及幼兒在課程活動中的學習任務或表現,以判斷幼兒的能力表現、學習歷程及其成果若何。如藉由觀察紀錄、學習區的觀察紀錄、幼兒畫畫、作品照片等作品、學習單、參與團討發表言論、任何活動的表現,以及家長回饋單等資料的收集均可以獲得幼兒真實表現及能力。 (三) 課程本位評量 課程本位評量在幼兒園實施方式大約有二:形成性和總結性評量(黃文三、李新民,2016)。其常見的評量方式有觀察評量、書面作品、檢核表、操作評量、口頭評量及個案紀錄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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