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近來少數托育機構發生嬰幼兒受到不當對待事件,引起社會譁然,究其原因除專業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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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小一上 (2021/05/03)
相似題型 兩題題目所敘述的法規不同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46 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除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之行為依該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外,應依下列規定處罰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一、體罰: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二、性騷擾: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三、不當管教: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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