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裝飾藝術一詞首次在法國使用;發表在《法國攝影協會公報》(《de la Sociétéfrançaisede photographie》)上。1875年,法國政府正式賦予家具設計師、紡織品、珠寶和玻璃設計師等手工藝人藝術家的身份。為此,1766年在路易十六的領導下成立的皇家設計學院(Écoleroyale gratuite de dessin,其為藝術家和手工藝人提供有關美術的免費培訓)被改名為國立裝飾藝術學校(École nationale des arts décorati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