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特殊教育班級中應進行公開授課的人員有哪些? 甲、編制內的現職教師 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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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KILL ME PLEAS 大二下 (2021/03/15)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依本原則規定應進行公開授課之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 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 代理教師。 三、下列人員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 (一)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兼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 理教師。 四、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 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 五、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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