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司法院長、副院長(兼有大法官身分)、大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係由:
(A) 總統任命
(B)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C) 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任命之
(D) 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後任命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松岡洋子 大一下 (2016/02/22)
奇怪!!我明明選B捏~~>皿<|||
2F
Xiaofan Xie 國二下 (2016/06/12)
憲增第五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長、副院長(兼有大法官身分)、大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係由: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