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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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8/03)
第 4 條 機關依第二條第二款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物品: 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二、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迄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三、廠商或其受... 查看完整內容 |
6F Shilo Wu 高三下 (2022/10/11)
(A)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 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B)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第 5 條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C) 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