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不是職業病診斷之必要條件? (A)有客觀的生理證據以證實有病 ..-阿摩線上測驗
1F curtis chen 高一上 (2023/07/24)
一、職業病之認定:其判定原則為(1)有客觀的生理證據以證實有病;(2)要有暴露的證據;所暴露之物理性、化學性或生物性危害之證據及強度與時間;(3)要合乎時序性:除了暴露因素必須在發病之前外,尚要有一段最低的暴露期或誘發期,及在最大潛伏期以前發生。(4)要合乎一致性:要有流行病學文獻或個案報告,以及同廠工人發現類似症狀。(5)要排除其他可導致症狀的原因(尤其是非屬自己健康原因)。另於認定程序上,該疾病如經醫師診斷,有勞工保險者,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審定;如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診斷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