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5 條
會計佐理人員辦理交代,應由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監交;交代時,應將業務上所用之章戳、文件、簿籍及其他公有物並經辦未了事件,造表悉數交付後任。
16. 依會計法規定,會計佐理人員辦理交代,應由何人監交? (A)所在機關長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