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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政府依法照價收買逾期未建築之私有空地時,其照價收買之地價,以收買當期之下列何者價格為準?
(A)申報地價
(B)公告地價
(C)法定地價
(D)公告土地現值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高三下 (2013/08/25)
平均地權條例第31條  照價收買土地之地價,依左列規定計算之: 一、依第十六條規定(重新規定地價時申報地價未達公告地價80%)收買者,以其申報地價為準。 二、依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低於公告現值)收買.....看完整詳解
2F
SAME 高三上 (2014/11/25)
土地法:荒地
3F
orz1023 研一上 (2023/08/18)
第 31 條 照價收買土地之地價,依左列規定計算之: 一、依第十六條規定收買者,以其申報地價為準。 二、依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收買者,以其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為準。 三、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六條規定收買者,以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第 16 條 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第 26 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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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政府依法照價收買逾期未建築之私有空地時,其照價收買之地價,以收買當期之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