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學生之在學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各級..-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阿妞妞(110普考上榜) 大三下 (2020/08/05)
釋字784本於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以為救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於此範圍內 (A.....看完整詳解 |
4F Saasa Walerx( 大一上 (2021/04/23)
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4 本院釋字第382號解釋有關各級學校學生行政爭訟權之解釋,應否部分變更? 解釋文
|
5F
|
6F 113人行普考上榜啦QAQ 大二上 (2024/05/09)
*補充題目:
[110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 6 關於學生權益保護,依司法院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立高中禁止學生成立特定社團,學生除於校內提起申訴外,不得提起任何行政爭訟 (B) 國中對學生之管教如屬輕微之干預,不構成權利之侵害✅✅ (C) 私立高中學生對於學校所為勒令退學之決定不服時,不得提起行政爭訟,應提起民事訴訟 (D) 國小教師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措施,影響學童身心健康,法院得全面審查合法性
*大法官解釋第784號 至學校基於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例如學習評量、其他管理、獎懲措施等),是否侵害學生之權利,則仍須根據行政訴訟法或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依...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