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地方制度法第16條之規定,關於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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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妞妞(110普考上榜) 大三下 (2020/08/05)
(C)有依法訂定、發布自治規則之權(X)人民沒有,行政機關才有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6F 掠_110初考+111四等 高三下 (2020/11/17)
〈地方制度法〉第 16 條 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 民之權利如下: 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B) 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 享受之權。(D) 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A) 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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