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部門設立委員會的原因? (A)強化國會議員代表性 (B)..-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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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YH (2024/04/30)
立法院分設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8個常設委員會及紀律、程序、修憲、經費稽核等4個特種委員會處理院內特定事項。
常設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選舉、大陸、原住民族、客家、海洋政策及有關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掌理事項之議案。
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外交、僑務、國防、退除役官兵輔導政策與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戒嚴案及有關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掌理事項之議案。 三、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農業、國家發展、公平交易、能源...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