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緊急救護辦法,有關緊急傷病患運送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緊急傷病患之運送,由救護隊負責,其受理申請及就醫聯絡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負責
(B)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所轄衛生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C)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指定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D)緊急傷病患之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緊急醫療救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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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6), B(87), C(398), D(155), E(0) #2354469

詳解 (共 4 筆)

#4171288
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
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
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前項緊急傷病患之運送,由
救護隊負責,其受理申請及就醫聯絡由救災救
護指揮中心
負責。
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前項證明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
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
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緊急傷病患身分不及查明時,由救護人員先行填具救護紀錄表,運送至急
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先行救治,並向當地警察機關查明身分後
,依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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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3464

緊急救護辦法 

發布日期:民國 85 年 05 月 29 日


第 4 條

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受理緊急傷病事故之申請或知悉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確認該事故之發生場所、緊急傷病患之人數及程度等,並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 前項緊急傷病患之運送,由救護隊負責,其受理申請及就醫聯絡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負責。 (B)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前項證明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5 條 

 (C)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第 6 條 

(D)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緊急傷病患身分不及查明時,由救護人員先行填具救護紀錄表,運送至急 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先行救治,並向當地警察機關查明身分後 ,依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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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2340
題目選項 應改為 條文出處
(A)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由救護隊負責,其受理申請及就醫聯絡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負責 (正確) 4
(B) 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所轄衛生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緊急傷病患或利害關係人得向運送之消防機關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4
(C)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指定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5
(D) 緊急傷病患之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緊急醫療救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緊急傷病患之入院手續及醫藥費用由其本人或家屬自行負責。但身分無法查明者或低收入戶者,其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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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8692
(A) 4條       直縣消機受...
(共 74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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