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缺位及不能視事:
任期內永久不能行使職權(如:死亡、罷免、辭職):
1.總統:由副總統繼任到原任期結束
2.副總統: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由立法院補選到原任期結束
3.兩者皆缺位: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不得超過3個月。3個月內由全民直選正副總統至原任期結束
任期內暫時不能行使職權(如:生病、失蹤、出國)
1.總統:副總統暫時代理
2.副總統: 無規定(總統也還在,副總統只是暫時無法行使職權,故無須代理)
3.兩者皆不能視事: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不得超過3個月。
(參考憲法讀本快易通 劉沛)
24 副總統缺位時,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如何產生新的副總統? (A)總統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