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各級警察機關之勤務指揮中心(下稱勤指中心)統一調度、指揮、管制所屬警力,執行各種勤務。轄區
內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其他案件時,得洽請非所屬或附近他轄區警力協助之。有關勤指中心之作業規
定,下列何者錯誤?
(A)各級勤指中心勤務執勤方式,以 12 小時更替制或 8 小時更替制為原則,執勤人員應遴派專責人員擔任
(B)平常狀況下為三級開設,由勤指中心主任督導運作;非辦公時間得由執勤官代理之
(C)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提升為一級開設,由機關主官主持,業務副主官為幕僚長,相關編組單位派員
進駐指揮所實施聯合作業
(D)各級勤指中心自行訂定交接時間,交接時由主任主持,非辦公時間由卸任執勤官負責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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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級開設n1.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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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C (C)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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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提升為一級開設,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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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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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新修正的為什麼大家都還用舊的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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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提升為一級開設...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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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級勤指中心勤務運作規定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