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我國圖書館法第十四條明定「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得自行報廢」,其中所規定的範圍以不超過館藏量的百分之幾為限?
(A)1
(B)3
(C)5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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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14), C(12), D(10), E(0) #316734
統計: A(3), B(314), C(12), D(10), E(0) #316734
詳解 (共 1 筆)
#1568299
法條名稱:《圖書館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14條
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辦理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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