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1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4年1月21日
第49條(子女姓氏登記時未能確定之處理)
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
戶政事務所依前條第一款規定逕為出生登記時,出生登記當事人姓氏,婚生子女,以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24 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下列何者代立名字? (A)戶政事務所主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