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甲以自己所有之工廠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 2,000 萬元。保險期間內,
該工廠因電線走火發生火災,所幸及早發現未釀成大災。事後經清點後,鑑定損害額為 200 萬元,保險人雖依約給付,但在理賠過程中,甲因認為乙保險人百般刁難,相當不悅,無意 繼續該契約,遂於受領給付後 10 日以書面向乙保險人表示終止保險契約,並請求返還未到期 保險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請求有效,因保險標的物受部分之損失,保險人及要保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
(B)乙保險人既已依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甲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C)甲得終止契約,但應賠償乙保險人所受之損害
(D)甲僅得終止保險契約,但不得請求返還已交付未損失部分之保險費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根據保險法第82條: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