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戊 C各得120萬
民法 1140條(代位繼承) v. 民法 1176條第1項(拋棄繼承時應繼分之歸屬)
24 甲與配偶乙約定以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雙方並有三個子女丙、丁、戊。丙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