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關於國家賠償書面請求與協議書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受害人民之請求,須待上級機關核定後,始得與請求人 開始協議
(B)行政機關與人民協議成立,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C)該損害賠償之訴,除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D)人民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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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15), B(102), C(204), D(107), E(0) #2333628

詳解 (共 3 筆)

#4028056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
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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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005
國家賠償法
協議先行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
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B)行政機關與人民協議成立,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C)該損害賠償之訴,除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第 12 條
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D)人民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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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060
x(A)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受害人民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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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25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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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國賠法10: 24 關於國家賠償書面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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