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水上警察人員: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69648 | 科目:海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水上警察人員: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69648

年份:107年

科目:海巡法規

24 權責機關對於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本項職權之法律性質為何:
(A)行政制裁
(B)行政命令
(C)直接強制
(D)即時強制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867000
未解鎖
行政執行法第四章、即時強制第38條第1項...
(共 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