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行政機關尊重他機關作成之有效行政處分,並以之作為處分之基礎,屬於下列何種效力?
(A)實質存續力
(B)形式存續力
(C)確認效力
(D)構成要件效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21), B(413), C(316), D(2392), E(0) #2796455
統計: A(721), B(413), C(316), D(2392), E(0) #2796455
詳解 (共 8 筆)
#5201836
構成要件效力和確認效力不算很常考,但又容易被突襲...
簡單筆記一下~出自陳治宇老師上課內容:
1.構成要件效力(主文):行政處分之所以具有構成要件效力,乃因行政處分為國家行為之一種,原則上應受其他國家機關之尊重,並構成其他相關國家決定之基礎及前提要件,避免重覆浪費行政資源。
2.確認效力(理由欄):由於行政處分之事實及理由之說明,無終局拘束力,故一般認為此效力以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始能發生。
252
1
#5241294
以下說法若有錯誤,麻煩指正
下面為我做題目常看到有關的關鍵字或例子
1.形式: 逾法定救濟期間,已無法再提行政訴訟。
2. 存續: 對機關、人民、利害人皆有拘束力。
3. 確認: 對於該行政處分所認定的事實,其他機關須承認接受。
4. 構成要件: 白話來說,A機關做了一個行政處分,B機關以此行政處分再另做一個行政處分。
EX:內政部(A機關) 核定歸化 (行政處分),台北市政府(B機關)依此核定歸化,核定給予補助(另一個行政處分)
137
0
#5621167
整理一下行政處分效力,希望幫助大家
行政處分效力
1.公定力:任何人均不得否定效力
2.拘束力:處分做成拘束機關與人民
3.執行力(強制力):下命處分;強制執行
4.存續力(確定力)
(1)形式存續力:對人民效力(逾30日後不得救濟)
(2)實質存續力:對機關效力(逾30日後機關不得廢止)
5.構成要件效力、確認效力:多階段行政行為(多機關、二個以上處分)
(1)確認效力:警察局承認監理所發的駕照
(2)構成要件效力:監理所所發的駕照成為警局裁決是否無照駕駛要件
題目
甲持某國立大學畢業證書報考國家考試,考選部應承認其具有大學畢業學歷,此係屬於行政處分何種效力之表現?
(A) 實質存續力
(B) 形式存續力
(C) 構成要件效力
(D) 執行力
答案:C
答案:C
45
0
#5855686
● 構成要件效力:
係指行政機關發布、生效的行政處分,對處分機關外的其他機關,同樣具有拘束的效力。其他行政機關有義務將行政處分所認定的事實,予以承認接受,進而作成充作管轄事務的決定基礎,以該行政處分所認定的事實作為裁決的構成要件。
● 確認效力:
係指行政處分的「事實或法律上認定」,對其他國家機關的拘束力,也就是說,所謂確認效力是行政處分其「理由」中所為「事實認定」或「法律認定」所發生的拘束力而言。
11
1
#6075787
行政機關尊重他機關作成之有效行政處分,並以之作為處分之基礎,屬於下列何種效力?
(A) 實質存續力❌
(B) 形式存續力❌
(C) 確認效力❌
(D) 構成要件效力✔️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