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依《強迫入學條例》,學生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幾天以上,即應上網通報「中輟」..-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馬自達 小六上 (2010/07/18)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中輟學生處理流程︰ 發現中輟生中輟生通報校內會知流程診斷及轉介追蹤與輔導結案通報中輟統計 發 現 中 輟 學 生 導 師 職 責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導師應 即時以電話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動向(原因) 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導師應報請訓導處處理,由生教組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教 務 處 職 責 註冊組發現學生三天以上未到校註冊或轉學生三天未向申請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以做後續之處理。 中 輟 學 生 通 報 訓導處 職 責 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由生教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函報所在地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及上網(彰化縣中輟通報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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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Brian Tsai 高二上 (2014/03/30)
強迫入學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第 8 條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第 8-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以 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 復學;其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9 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 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 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 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