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教檢)◆中等學校◆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中等學校教育原理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依據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關於偏遠地區學校之敘述,下列何者 不正確?
(A)可以實施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以有利於學生的學習
(B)公費生分發應服務滿四年始得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
(C)行政組織可以依需要彈性設置,降低學校的行政負擔
(D)可以跨同級或不同級學校,聘任合聘教師或巡迴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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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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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oyed 高三下 (2024/06/19):
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聘任:
一、聯合甄選。
二、介聘。
三、接受公費生分發。
四、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情形,教師係接受偏遠地區學校聘任者,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偏遠地區學校屬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所定學校,其介聘限制依該條例規定辦理。
二、本條例施行前已接受偏遠地區學校聘任。
三、本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公費生身分,其服務年限依公費生行政契約辦理。
前項所稱實際服務六年,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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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踏實 小五上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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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費生分發應服務滿四年始得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六年
 
注意:除了公費生外,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出來的老師也是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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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依據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關於偏遠地區學校之敘述,下列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