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nch與Raven提出五種社會權力的基礎,常為學者所引用。該五種權力分別為:(謝文全,民77;Yukl,1989)
法職權:以社會及法定的系統所賦予的權力影響他人。 獎賞權:以獎賞的權力影響他人。 強制權:以威脅懲罰而影響他人。 專家權:以專門知識影響他人。 參照權:以其人格而受他人的認同與讚賞。
24.開會時,老闆對各部門經理說:『我剛才宣布的規定,你們誰反對的,就請說〈我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