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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4.關於訴訟參加(從參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之裁判已終局確定,未曾參加本訴訟者,仍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B)須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人始能為訴訟參加,僅具經濟上利害關係者,不得為之
(C)當事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得聲請法院駁回
(D)參加人不得為被參加人提起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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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Never give up 大二上 (2013/01/10)

1 (A)關於訴訟參加(從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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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肥嘟嘟左衛門 幼兒園下 (2018/01/25)

A..第 58 條 第三項 就兩造之確定判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於前訴訟程序中已為參加者,亦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B..第 58 條 第一項 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輔助一造起見,於該訴訟繫屬中,得為參加。

C..第 60 條 當事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得聲請法院駁回。但對於參加未提出異議而已為言詞辯論者,不在此限。

D..參加人不得為之訴訟行為如捨棄、認諾、訴之變更、提反訴、和解、撤回,參加人不得為之。
若有錯.歡迎告知..謝謝..

74.關於訴訟參加(從參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之裁判已終局確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