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1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款所稱多重障礙,指包括二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而影響學習者。
前項所定多重障礙,其鑑定應參照本辦法其他各類障礙之鑑定基準。
「智能障礙兼具發展遲緩」基本上是不會出現的,因為發展遲緩的判定需要無法判斷障礙類別,但疑似智能障礙造成發展遲緩是有可能的,但這也不構成多重障礙不具連帶關係的條件
24. 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下列何者不符合多重障礙幼兒的鑑定基準?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