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2025 年間,立法院針對《憲法訴訟法》提出修法,擬將憲法法庭評議門檻由「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並將評議門檻提高至三分之二。社會輿論與法律學界對此高度關注,憂心若立法機關與總統因大法官人事提名權與同意權陷入僵局,導致大法官人數未能補齊,憲法法庭將因人數不足法定門檻而實質瀕漲。若從憲政民主體制的學理基礎分析,此種「憲政機關功能性空轉」對民主秩序最大的危害為何?
(A) 將導致代議機關(立法權)在行使權力時,欠缺具備「反多數決」性質的司法制衡,進而威脅憲法對少數權利與核心價值的保障
(B) 違反了「責任政治」原則,因為司法機關本應對選民直接負責,若長期無法結案將使主權者無法對法官進行政治問責
(C) 破壞了「行政優位」的原則,使總統無法透過大法官解釋來克服國會僵局,導致行政效率因法律爭議而陷入長期的停滯與損耗
(D) 觸發了「政治問題不審理原則」,使原本應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法律糾紛,轉化為頻繁的公民罷免動員。只會使一般法院審判速度變快,因此有助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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