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欲購買乙所有房屋1棟,經數次與乙磋商之後,雙方同意該屋以500萬元成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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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Michelle.kuo1 幼兒園下 (2021/04/17)
民法第153條(契約成立之要件)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Ⅲ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A)甲乙對於交易必要之點諸如房價、交屋移轉方式,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B)契約推定成立,收受價金有法律上之原因,無不當得利之情形。 (C)能證明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為成立,故能請求履行。 (D)非要式契約之履行,不以完成書面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