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應儘量購置專用運鈔車或租用合...
法規名稱: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發文文號:台財融字第 86601348 號 函運鈔方面: (一) 運鈔車: 1.應儘量購置專用運鈔車或租用合格保全公司之運鈔車或以普通車 輛改裝之運鈔車。 2.運鈔車應裝置固定或活動式強固密碼保險櫃或防盜運鈔箱、引擎 電源短路開關及必要之警報器與通訊設備。 3.運鈔車保險櫃應具有防搶、防盜功能,並安裝防撬、防採測、防 燒焊切割的感溫自動警報系統,遇有外力破壞,可自動報警,並 裝置延時設備,以防止歹徒開...
法規名稱: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發文文號:台財融字第 86601348 號 函運鈔方面: (一) 運鈔車: 1.應儘量購置專用運鈔車或租用合格保全公司之運鈔車或以普通車 輛改裝之運鈔車。 2.運鈔車應裝置固定或活動式強固密碼保險櫃或防盜運鈔箱、引擎 電源短路開關及必要之警報器與通訊設備。 3.運鈔車保險櫃應具有防搶、防盜功能,並安裝防撬、防採測、防 燒焊切割的感溫自動警報系統,遇有外力破壞,可自動報警,並 裝置延時設備,以防止歹徒開啟。防盜運鈔箱具有無線自動遙控 裝置,能自動或手動施放高音警報及高壓電擊,保障箱內財務安 全。 4.運鈔車保險櫃之密碼鎖、密碼應於出發前由專人設定後通知分行 或總行出納人員開啟,並不得讓運鈔人員知悉,以防監守自盜, 或歹徒開啟。 5.運鈔車及配置之各式防護器材應時常保養檢修,保持最佳功能狀 態。 (二) 運鈔路線與時間: 1.運鈔路線與時間應經常改變,臨時彈性選用,不可固定,並予保 密。 2.運鈔路線宜事先做好狀況預判,以使運鈔人員遇有狀況,從容應 變及嚴防歹徒跟蹤。 (三) 運鈔人員: 1.裝卸款項時: (1) 運鈔車應指定負責人,並按規定提卸款項,及切實將每站收取 之現款鎖入保險櫃內。 (2) 到達行庫停車時,應觀察四週有無可疑之人、車。 (如附近有 未熄火等發動之汽車機車,即提高警覺嚴加戒備) 。 (3) 隨車警衛應下車負責車輛四週至行庫間之警戒,提高警覺性隨 時注意突發狀況,並作適當反應。 (4) 運鈔車負責人應於採取適當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得開關保險櫃 及裝卸款項。 2.車輛運行中: (1) 運鈔車運行中,非不得已,絕不停車;非工作人員不准搭載, 並隨時注意車後是否有人跟蹤及有無故意接近之人、車。 (2) 運鈔車發生故障無法及時修復時,應即運鈔勤務指派單位請求 支援,並立即採取警戒措施。 (3) 行進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故,應注意是否有人故意製造 ,並即設法離開現場,同時視情況發展請求支援。 (4) 遇有經常性或臨時性之大額款項須運送時,得視實際需要洽請 當地警察分局派員護鈔。 (四) 運鈔工作得視實際需要委由合格保全業服務。
15.有關金融機構運鈔作業,下列敘述何者不符「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