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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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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已刪除】62以下何者不以一罪論?
(A) 實質競合犯
(B) 想像競合犯
(C) 牽連犯
(D) 連續犯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93 年 - 9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5973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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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0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葉玉琴
大二上 (2011/11/01)
一、想像競合:刑法第55條前段。只有一個行為,卻造成多個後果。又分為同種想像競合與異種想像競合。 1. 同種想像競合:在飯鍋裡下毒,毒死五個人,只有一個殺人罪。在飯鍋下毒,只有一個行為。 2. 異種想像競合:揮舞武士刀一次,不小心殺死一人,砍斷另一人手臂,一個過失致人於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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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16則討論
1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12/21)
原本答案為A,D,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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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12/21)
原本題目:
【已刪除】62以下何者不以一罪論? (A) 實質競合犯 (B) 想像競合犯 (C) 牽連犯 (D) 連續犯
修改成為
【已刪除】62以下何者不以一罪論? (A) 實質競合犯 (B) 想像競合犯 (C) 牽連犯 (D) 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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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2/03)
實質競合犯→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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