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6條第1項...
請問是:
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15 目前考試院所掌理事項中,僅有法制權而無執行權者,為以下那一項?(A)考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