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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向乙店購買家具用品,並已支付價金,當事人約定某日由賣家將該物品送交丙處交由甲點收,此種債務稱為:
(A)送付債務
(B)往取債務
(C)赴償債務
(D)複合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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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沉默 國三下 (2012/04/12)
清償地:指債務人清償之住所,又稱給付地,義務履行地。赴償債務:債務人須前往債權人住所債償債.....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4F
Yi Zou 小六下 (2013/06/11)
22 清償地若無法依其他情形決定者,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契約,其清償地應為: (A)訂約時物之所在地 (B) B訂約時債權人住所地 (C)訂約時債務人住所地 (D)訂約時物之生產地
答案A
43 債務人應將標的物攜帶到債權人之住所地,使得債權人處於隨時受領之狀態,其性質為: (A)往取債務(B)赴償債務(C)代送買賣(D)送付債務
答案B
14.甲之住所在台北,因工作關係暫居台中,偶而還至台南探視祖母,試問若甲欠乙100萬元不還,乙應向何地方法院起訴?(A)台北(B)台中(C)台南(D)高雄
答案A

甲向乙店購買家具用品,並已支付價金,當事人約定某日由賣家將該物品送交丙處交由甲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