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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37條規定須符合一定之內容,下列何者不屬之?
(A)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B)行政機關對人民之給付得彈性運用
(C)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D)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蘇同學 高三下 (2015/12/21)
特定用途 .有助於行政機關執.....看完整詳解
2F
努力把生活變好 高三下 (2023/08/24)

行政程序法 第 137 條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
第一項契約應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及僅供該特定用途使用之意旨。

11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37條規定須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