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8條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42禁止停車線,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間7時。 (A)O(B)X-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