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其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之範圍如下:一、工程採購,含細部設計及施工,並得包含基本設計、測試、訓練、一 定期間之維修或營運等事項。二、財物採購,含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並得包含基本設計、測試、訓 練、一定期間之維修或營運等事項。
534. 根據統包實施辦法規定,統包之範圍,於財物採購,不得包含營 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