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有關商標評定之爭訟程序未終結前,法律或事實有所變更時,應依變更後法律或事實處理,係下列何種原則?
(A)誠實信用原則
(B)比例原則
(C)情事變更原則
(D)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alvin Hsu 小二下 (2017/05/23)
不是行程法§147,這條是針對行政契約。...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Nan.Fighting 大一上 (2021/05/18)

TO:1F

行政程序法 第147條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
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
止契約。
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
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第一項之請求調整或終止與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題目:

有關商標評定之爭訟程序未終結法律或事實有所,應依變更後法律或事實處理,係下列何種原則?

此題與行政程序法 第147條,無關


4F
鼓山黑輪 高三下 (2022/10/04)
民法第227條之2第1項所規定之情事變更原則,係源於誠信原則內容之具體化發展而出之法律一般原則,屬於誠信原則之下位概念,乃為因應情事驟變之特性所作之事後補救規範,旨在對於契約成立或法律關係發生後,為法律效果發生原因之法律要件基礎或環境,於法律效力終了前,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發生非當初所得預料之變動,如仍貫徹原定之法律效果,顯失公平者,法院即得依情事變更原則加以公平裁量,以合理分配當事人間之風險及不可預見之損失,進而為增減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以調整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使之趨於公平之結果。

17 有關商標評定之爭訟程序未終結前,法律或事實有所變更時,應依變更後法律或事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