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2 條規定,下列何者可以參加公務人員協會?
(A) 教育部部長
(B)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C)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科長
(D)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1/10/23)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 (以下 簡稱機關) 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 (薪) 給之人員。 前項規定不包括下列人員: 一、政務人員。 二、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首長及副首長。 三、公立學校教師。 四、各級政府所經營之各類.....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 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2 條規定,下列何者可以參加公務人員協會? (A) 教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