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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某學生遭退學處分,為免該處分之執行對其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在提起訴訟前,得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
(A) 假處分
(B) 假扣押
(C)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D) 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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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elody 國三下 (2012/11/13)
第 116 條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行政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如原處.....看完整詳解
11F
我愛阿摩 高三上 (2017/02/11)

(1)首先判斷此學生之救濟類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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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李昀修 國二下 (2019/06/12)

義務訴訟-假處分

撤銷訴訟-停止執行

給付訴訟-假扣押

13F
Fangoo_轉換國營跑道 大四上 (2021/09/14)
個人理解區分方式,提供參考,歡迎指教

假扣押→關於金錢處分
假處分→ 關於金錢處分以外的處分
停止執行→先維持原來的身份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先給我未來應該要有(現在沒有)的身份

22 某學生遭退學處分,為免該處分之執行對其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在提起訴訟前,得..-阿摩線上測驗